【热门】初一周记4篇
时间不知不觉,我们后知后觉,转眼一周又结束了,相信大家都倍感充实,收获良多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周记了。周记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一周记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周记 篇1
读书是一种乐趣,从我会认识字到现在,已经读过许多书了,什么类型的都有,读书给我的读书是一种乐趣,从我会认识字到现在,已经读过许多书了,什么类型的都有,读书给我的七彩童年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我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体会读书带给我的乐趣。
在我小的时候,并不是非常爱看书,但自从二年级老师在通知书上写到:老师真心希望你能和书交朋友……那时候,我便开始和书交朋友了,小说啊,作文啊,童话啊,还有儿童文学。但我最喜欢看作文书了,下面,我就来给你举个例子吧!
记得那次,爸爸带我去图书馆里借书,我二话不说就选了本作文书。回到家,妈妈见我又拿了两本作文书,无可奈何地说:”你还真是爱看作文书啊!“我笑了笑,马上回房看书了。一会儿,妈妈说:”歆甜,我要出去吃饭,你等会把饭吃了!“我好像没听见似的。妈妈见我没理她,摇了摇头,说这娃又入魔了,说完就走了。我继续看着我心爱的作文书。大约几个小时后,妈妈回来了,她见我在看书,还以为我已经吃完饭了呢,于是,她准备去厨房洗锅了,没想到妈妈到厨房一看,饭还完好无损的在那搁着呢,她看了后,可以说是火冒三丈吧!对我说:”还不快来吃饭,都凉了!!!“我还是没听见,因为我已经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了。没想到妈妈已经忍无可忍,走到我房间里,大吼:”我叫你吃饭你听见没?“我这才回过神来,嘟着嘴、拿着书(注意,是拿着书哦)走到餐桌前,我把书放到碗前,边看书边吃饭,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看书,心不在焉地吃饭——边吃边漏,但不管怎样,饭总算吃完了。吃完后,我又一溜烟跑回卧室看书了——可见,看书给我带来了多大的快乐,使我陷入了书的海洋,让我对书有多么的痴情!
还有一次,我带书到学校,一下课我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来看,杨俊杰看见了,喊:”有一个书呆子在咱们班,大家猜是谁?“”谁啊?“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当然是杨歆甜喽!你看她看书看的相当的专心!“我也没理他,继续看我的宝贝书。
为了书,就是让我不吃饭,不睡觉,我也要看书,假设没书,那我该有多么的痛苦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说的真好!书将会永远、永永远远伴随我成长,给我带来无穷的欢乐!让我受益终身!
初一周记 篇2
我觉得,我可以做图书馆的推广大使了,在我的记忆中,我已经带了三个人去图书馆,而口头上宣传图书馆的,对象不止十个了吧。
带别人去自己介绍的地方,难免会有些担忧,怕对方失望啦,怕出意外啦,我也是。从坐下来那一刻起我就觉得下午特别吵闹,管理员来整理报刊,楼下幼儿园小朋友在玩游戏,隔壁大叔大声说话,甚 至一女性在吃东西我都觉得看不顺眼,我还担心电风扇风力不够(事实上图书馆里根本就不热,还有些小凉快)。好在子桐说两小时全沉浸在书里,没有受外界干扰,我的心才放下来。全心全意地阅读 ,两小时已经足够了。
恩,闲暇的时候泡图书馆真的'是个不错的选择,温岭的图书馆也没想象中那么糟糕,或许设施很破旧,但期刊更新速度还是很有保证的,而且各个领域的图书都有。下次我想去四楼的自助阅读室,里面 有很多小说,包括名著和网络、校园小说之类的,适合各类人群。有空的时候,不一定就要对着电脑,对着图书,静下心,不也很好吧
初一周记 篇3
我们学校的春季运动会开始了,开幕式中,我手持呼啦圈,整齐地喊着我们的口号“从小锻炼,立志成才;放飞梦想,超越刘翔。从小锻炼,立志成才;放飞梦想,超越刘翔。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一二一,一二一。”我们大声喊。
广播操比赛时,我以我最好的状态做操,可还是有没做好的人,又是第四,好想大哭一场,呜呜~。
开始正式比赛了,跳绳,我们班成绩不太好。100米接力开始了,我们班4个同学,听到枪声,就像离弦的箭,嗖的一声冲了出去,“加油!加油!四五必胜,四五四五,速度如虎,风追不上,熊都能吓跳舞!”可我们还是没得第一,同学们一个个哭丧着脸,把“重在参与”这句话早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恨不得冲上去帮他跑,可又能把他们怎么样呢?明年再争取吧!……
这次运动会,我们没有发挥得很好,得了第四,下次,我们一起加油,争取第一名!
初一周记 篇4
春天到了,阳台上的花基本都已经盛开了,是那么地耀眼夺目,那么的婀娜多姿,让人看得竟有些眼花缭乱。在这么多花中,最平凡,最普通的莫过于放在角落里的那盆仙人掌了。
都说人不可貌相,植物也是一样的,那盆仙人掌虽然其貌不扬,圆滚滚的,还浑身带刺,但它的生命力却是极强的。
还记得去年夏天的时候,全家出去旅游,七天后才回来,到阳台上一看,花几乎都死光了,残枝败叶,爸爸十分心疼,唯独那角落里的仙人掌还透着勃勃生机。那些较贵的花儿虽然美丽,但它们却非常较弱,已有大风大雨就会死去,根本经不起磨难,只有这仙人掌拥有极强的生命力,经得起打字人的考验,所以它生长在沙漠荒地之中,还依旧可以活下去。
我欣赏这种植物,它不仅生命力强,在沙漠中它还是那些迷失方向在沙漠中临死的人们的希望。
我欣赏仙人掌,更欣赏悠扬他一样强生命力的人。他们大都和仙人掌一样,不需要太多的养分,只需要一片沙土,一缕阳光就可以自立跟生,他们从不畏惧困难,不管在怎样恶劣的幻境中,他们都可以长成参天大树。
倒是那些娇生惯养,只会依赖被人的人终究无法生存,也许他们拥有美丽的外貌,客观的财富,但最终他们还是会因为没有水源供给的那一天枯死。
而我们,不应爱长成那些娇艳的温室花朵,而是应该成为自强自立如仙人掌一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