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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合同

时间:2024-02-18 22:47:32
吉林省劳动合同

吉林省劳动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吉林省劳动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吉林省劳动合同1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愿签订如下劳动合同,共同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定期: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学徒期限的工种,学徒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不定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_________。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212作)需要,分配乙方在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212作)任务和责任如下: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212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给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按岗位责任,检查督促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按照国家、省和企业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动乙方生产、工作岗位,改变乙方工种;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6.其他权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宣传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经常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2.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

4.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5.其他义务: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1.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有参加政治、技术(业务)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军,参与民主管理和担任管理人员职务,评选和被评选先进职工等项权利;

2.按规定领取工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解除合同;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5.其他权利:_________。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和甲方的机密,爱护公共财物;

2.按照国家、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服务规范、安全生产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3.服从领导,尽职尽责,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

5.其他义务: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现行规定执行;

(二)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钓有关待遇,按国家,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乙方其他福利待遇,如公休假、婚丧假、节育假、产假、探亲假,交通、取暖、住房、用水、洗理费、困难补助、分配住房,孕期、哺乳期、子女人托等按国家、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失业保险基金、退休养老保险基金按国家、省规定由甲乙双方负担。乙方负担部分,由甲方代乙方上缴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五)乙方退休养老保险待遇、工龄及养老保险投保时间计算,按国家,省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而且不损害国家和双方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如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5.其他情况: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乙方又没有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5.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此处隐藏9096个字……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并出具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被撤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经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的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三十三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用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第三十六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赔偿标准为: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依法订阅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吉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存的一份需存入乙方档案。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增加以下内容: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用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者:(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吉林省劳动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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